第301章(1 / 2)

生死寻人 旷海忘湖 2224 字 12天前

这丫要是被我撞上,我还不得摔个粉身碎骨?

我连忙挣扎着从水里打了一个滚,当我勉强将身体摆成了坐滑梯的姿势后,正好从那块大石头的右手边猛冲了过去!

好险!

我堪堪躲过了一劫,可是我却全然高兴不起来。因为我很快发现,这块大石头的后面竟然是另外一条幽长深邃的水道洞穴!

进去之后,当先就是一个角度颇大的水流滑道,将我猛地甩向了更加靠右的方向上去。

而刚才,兰彩妍却是从大石头的左边滑过去的,与我的方向截然相反,此刻的我已经完全看不到了兰彩妍的影子!

我心下虽然着急,但潜意识还算清醒,我连忙冲话筒高呼:“姜澜注意,姜澜!有石头,千万别撞上!”

不料,这一次竟是又和上次一模一样,我呼叫完后,不管是兰彩妍还是姜澜,她们全都没有了任何音讯。

我努力地朝身后看去,只见身后早已变成了一团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了!

88、光!

我和兰彩妍还有姜澜失散之后,一直都在通过耳麦呼叫她们,然而耳机中却只是传来刺刺啦啦的电波声,再没有她们的音信。

由于速度的加快,我感觉自己的头灯一下子黯淡下去不少,开始看不清眼前的状况。我只是感觉上这个洞穴要比之前的还要圆滑一些,地面光滑得和冰面一样,我在被水冲刷的过程中,还此起彼伏忽上忽下的,感觉就像那冬奥会里的雪车赛道似的。

我曾经听说那项比赛中的雪车,最高时速可以达到每小时150公里,我感觉自己此刻的速度,应该也跟它不相上下了吧?

我的身体宛若一颗发射出去的导弹,在水中嗖嗖地朝前飞奔着,快得我甚至来不及看清周边的情况,如果不是戴着氧气瓶,恐怕连呼吸都会成问题。

还有,这滑道也不都是直的,我钻进来之后已经接二连三地拐了好几个大弯,拐弯的时候,我甚至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被搅到了一起似的,直拐得我脑袋发晕,晕头转向。

更甚的是,水滑道不止一条,我刚下来不久,就遇到了好几个岔路口,有的岔路口上甚至生出了三四个分岔,而每个分岔之后则都是另一个圆滑向下的水滑道。

万幸的是,这些分岔的路口处的岩石岩壁,都是十分光滑的,我高速地冲下来之后,就像是火车并轨一般,嗖地就钻进了其中的一条,继续朝下游而去。

那时刻,我的身体根本不能动弹,甚至连滑下哪些通道的选择权都没有,更别说要将速度降下来了!

不过,好在我周老板经验丰富,在经过了最初的慌乱之后,我居然渐渐开始适应了这种令人刺激令人疯狂的速度。

回想当初我被洪水冲下阳坟天坑的经历,我便干脆把身体彻底放松下来,任由着水流将我朝下冲刷而去。

在这种时候,越是徒劳挣扎越是适得其反。

就这样,我大概滑了足足有一刻多钟的样子,没想到,这水滑道竟是依然没有到达尽头的意思,速度也是丝毫没有降低。

我发现,这个地下水洞真的是有够庞大的,就那些交错纵横的大小洞穴来说,简直不计其数,活脱脱一个地下迷宫。

我从里面滑来拐去的,如今早就记不得自己到底都到了什么地方了?

那时候,我试图用我的特异功能来感知一下我的大体位置?也想趁机看一看,我已经和姜澜还有兰彩妍拉开了多远的距离?

谁知,就在我那么稍一失神的功夫,我却突然地发现,水道不远处竟然微微有亮光传来。

咦?

怎么可能?

在这样的洞穴之中,怎么会有光?

那……究竟是什么?

是兰彩妍她们么?

我朝下仔细一瞅,随即否定了这个猜测。因为我们的头灯是根本不可能在这样漆黑深邃的地方照出那么一大片光亮来的。

那……会是什么?

我速度快得没的说,就在我见到亮光之后,也就是不到十秒钟的工夫,我就已然来到了亮光跟前。

离得近了我才发现,那亮光原来并没有我想象得那样明亮,从总体上看,它还是比较黯淡的,只不过从这伸手不见五指的地下世界里,这点微弱的光,却足以叫我感到惊讶了!

眨眼间,我就已经进入了那片光亮之中,抬眼一看,原来水道的尽头竟是连接着另一个较为开阔的洞穴的。

这时候,我也是基本看到了那些亮光究竟从何而来。

噢,我的老天!

这……这是什么情况?

待我抬眼看清了周边的环境之后,我眼睛一下就看得呆呆的了!

只见眼前乃是一个规模异常宏大的洞穴,洞穴甚至已经宏大到了无可附加的地步。一眼之下,我估摸着从地面到洞顶的直线距离,至少要在50米开外!往前看的话,更是一眼望不到头!

只不过,由于洞的左右两侧被某些高大的东西遮掩着,我便无法看清两边的情况,但从感觉上讲,那也应该是相当相当远的!

虽然洞穴骤然开阔,可我身下的水滑道却几乎一点也没有变,它还是一如既往地朝下延伸着,汹涌的水流也依然在推着我做着高速的运动。

那时刻,叫我一下看呆的,并不是这个洞穴的无比宏大,而是水道两旁那些高大的、有棱有角的东西!

那些东西呈一种半透明状,白色中泛着微黄,它们或大或小,但基本上都是晶体状的!

我之前见到的光亮,应该就是这些巨大的晶石所发出来的,那光虽然微弱,但最起码可以叫我看清这里的基本情况。

这东西出现后,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两个字:

“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