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2 / 2)

离宫记 苏鎏 2930 字 10天前

小庄子是个人精,虽在宫里宫外的事情知道得门儿清,见皇帝问便笑着解释:“回皇上,这是京城近几年新兴起的玩意儿。每年到这一天都跟庙会似的,热闹得很呢,皇上一会儿要不要到处走走?”

皇帝正有此意,既带知薇出来了,总要玩上一玩。正巧碰上民间搞活动,他便与民同乐吧。一旁的知薇听到了也有点小兴奋,琢磨着到时候要不要买点什么好吃的。

可惜出来得急身上没带银子,想吃什么都得仰仗皇帝的腰包。不过就算她带了钱,也没有她掏的道理。先不说钱多钱少,她哪有这个资格买东西给皇帝吃,皇帝富甲天下,她敌得上吗?

皇帝看她一副坐不住的样子,便道:“先将帘子放下,回头下车让你仔细瞧。”

知薇想自己这样肯定不大庄重,于是抿息敛神,装出一副沉稳的模样来,端了茶壶给皇帝倒水:“奴婢给皇上倒杯茶,皇上喝点解解乏吧。”

结果话一出口,就让皇帝挑了错处。

☆、第49章 无赖

“出了宫,这称呼也得改改了。”

知薇看看一身世家公子打扮的皇帝,立马明白过来:“那管您叫……”

皇帝想了想,回道:“叫三爷。”他兄弟辈行三,叫三爷正合适。

知薇立马一应:“奴才记住了。”一顺嘴把自己的称呼也改了。她现在算是小厮,叫奴婢得露馅儿了。

她满以为自己这改法不错,皇帝却不乐意了。其实不管她算称奴婢还是奴才,皇帝听了都不顺耳。由始至终,她在他心里就不是奴才,不该这么做小伏低侍候人。若真想作贱她,沈万成死了后他就能下手了。

他对她,始终是想平等待之的。

于是他摇头道:“别叫奴才,咱们就你我相称,也方便些。”

“这个……不大好吧。”

“没什么不好的,你从前在我面前不也总是你啊我啊的。”

那不是当时不知道他的身份嘛。知薇觉得这男人还挺记仇的,那么久之前的事情都记得清清楚楚。她哪里知道,于皇帝来说,扮太医的那段日子也是一生里少有的悠闲时光。逗她,当真是一件挺有意思的事情。

于是两人就这么定了称呼。知薇继续给皇帝倒茶,又拿了点心出来劝他吃,皇帝却把碟子推她面前,让她先垫垫肚子。知薇忙活了一天到这时候真有点饿了,也就不客气拈着吃了两块。一时间马车里气氛不错,两人边吃边说,很快便到了最热闹的一条主街上。

马车靠边停下,皇帝和知薇下车,一前一后慢悠悠往前逛。皇帝身边近身侍候的就知薇一个,连小庄子都要靠边站,远远地跟着才行。

至于那些个暗卫,全都化妆成普通百姓的样子混在人群里,一步不落跟着皇帝,以免出什么岔子。

知薇自然是不知道的,还以为就她一个,刚走进人群的时候不免有点紧张,生怕有人撞着伤着皇帝,随时做好保护他的准备,脑子里的弦绷得紧紧的。

皇帝瞧出来了,便同她道:“不必这么紧张,这世上哪来那么多坏人。”

这话也对,知薇看看身边衣着朴素长相纯朴的老百姓们,警惕心渐渐放了下来。眼睛开始往别的地方瞟,盯着路两边摆的摊子看得津津有味。

这要搁在上辈子,这些东西哪入得了她的眼,还不如逛夜市来得有意思呢。可三年皇宫单机生活过下来,她实在闷够了。一出宫就跟鸟儿出笼似的,那些从前看不上的现在竟也变得有好玩起来。

加上古代的东西总跟现在不同,也有不少新奇玩意儿。又或者是有人摆摊卖玉器首饰什么的,倒也不用担心是塑料的,品质虽不好,大约也是真货。

知薇没钱,只是过过眼瘾,但既然冒着危险出来了,总要瞧个够本儿,哪怕回去挨板子也好受些。

皇帝比她见过得世面多得多,街上这些个东西完全吸引不了他的注意力。他从前当皇子的时候也常出宫,都是见惯了的。倒是知薇那一副瞅啥都新鲜的模样,令他更感兴趣。

想想也是,她入宫前是千金小姐,必不常出门。进了宫就更没机会了。今日反正一时兴起,就让她看个够好了。

两人边走边看,知薇不知什么时候被个摆摊卖手工小饰品的摊子。那摆摊的老太太有一双巧手,做的那些个首饰和别家的不同,自有一番风味。知薇过去的时候她还在摆弄一个桃花样花钿,敲敲打打忙得手眼不停。

知薇倒不是觉得那花钿有多漂亮,只是头一回见人当街打首饰,心里十分好奇,也想看看这东西究竟是怎么做的,于是这脚步不由便停了下来。

皇帝说是自己逛,其实反倒是陪客。知薇停了他便也停,见她盯着人家手里的花钿,还当她喜欢,便想着一会儿要不要买下来送给她。

她额头饱满皮肤白皙,戴这样的花钿应该会很好看。

两人便安静地驻足摊前静静看了会儿。天色已有些暗下来,老太太因要做活便率先点起了灯。 灯一亮便吸引人,围拢来看的人也就多了一些。知薇看得起劲,并未注意到身边渐次围笼来的人,只知道皇帝一直站在她身后,让她安心不少。

古往今来,她大概是第一个让皇帝做保镖的人物了。

皇帝并不催促她,只是当人变多时,不动声色往前站了两步,离她更近了一些。围过来的大多是女子,有些冲着首饰来,有些则冲着他来。不过到了近前,最后都变成了看他而不是看首饰。

皇帝这样的品貌气质世间少有,寻常女子哪里见过,一个两个不由羞红了脸却又不走,假借挑首饰的名义站在摊子旁,不时偷看他两眼。

那些窥视在皇帝眼里就跟空气差不多,完全引不起他的注意。但片刻后,另一个人的目光却引起了皇帝的警觉。

那是个男人,目光并不落在他身上,而是落在了他身前的知薇身上。那男人看起来家世尚可的样子,穿着打扮有点身份,长得也算周正。只是那一双眼睛不怀好意,露出明显的贪婪之色。

知薇也注意到了,起先她以为自己看错了。毕竟她现在做男子打扮,登徒子不会将主意打到她身上。但很快她就发现,那人确实在看她,并且看得非常露骨,一副恨不得扑上来乱摸乱抱的恶心模样。

知薇心头一凛,心想这该不会是碰见好基友了吧。这年头好男风的都这么大胆,当街就想眉目传情?还是说他认出自己是女子,这才频频放电。

不管怎么样,这个人让人不舒服,知薇不想再待下去,刚想转身和皇帝说走人,那人竟快速贴到她身边,同她搭讪起来。

“小兄弟,看不出你年纪小小,竟也喜欢这样的东西。”

这人的模样让知薇想起从前上大学的时候,碰到过的小鳖三,这种人绝对不能搭理。你若回他一句,他便有了借口,底下十句百句地缠着你,就跟牛皮糖似的甩不掉。

于是知薇不言语,往旁边躲了躲。但牛皮糖就是牛皮糖,她躲那人就跟着动,又凑到了跟前:“你看中了哪个同哥哥我说,我买给你。别不好意思,咱们交个朋友,我是户部骆侍郎家的大公子,你叫我子唯便可。小兄弟尊姓大名?”

知薇见他越说越来劲,不免有些生气,正想着怎么甩掉他,突然觉得背后传来一股力量,揪着她的衣裳将她拖动了几步,还没反应过来,她人已经站到了皇帝身后。

这是保护她的意思了,知薇心里有点感动。

那个姓骆的一见看中的佳人被劫胡,不由火冒三丈。他爹是正三品大员,他平时在京里向来横惯了,比他家级别高的不屑与他为伍,比他家低的全得听他的,于是把他养成这么个浑性子。

好容易看中了一个,居然有人敢跟他抢,看来今天得活动活动筋骨,教训一下这个家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