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2 / 2)

原来宋翊出生于一个古老道术世家,从一千多年前开始,家族就一直豢养阴魂用来驭使。

他们这一支从民国起已经游离于道法界之外,虽然还养着一只祖传大鬼,但基本是散养状态,也没什么用武之地。

宋翊十八岁时,他父亲把这件传家宝连同驭鬼道法一起传给了他。

宋翊也没多想,只是按照祖上传下的老规矩养着,人鬼相安无事。

“直到两年前,我回国接手家里的生意,”宋翊捏了捏眉心,“她说想回故土看看,我就把她一起带回了国,结果一过海关,她就不见了。”

林璇皱了皱眉:“不会是你家驭鬼术过期了吧?保质期多久?”

“永远,除非主人释放或者魂飞魄散。”

鬼王殿下:“……”这什么妖道!天道怎么不灭了他!

宋翊注意到她的脸色,挑了下嘴角:“你放心,等找到她我就放了你。”

林璇:“等等,你留着那鬼也没什么用,既然她想走,一别两宽不正好吗?”

宋翊目光微动:“她要杀我。”

“这不玄学啊!”林璇有些吃惊。

被驭的鬼魂是无论如何不能伤害主人的,一旦起了杀心,契约的力量会直接让她魂飞魄散。

宋翊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自从她凭空消失,我已经受到过几次死亡的威胁。”

林璇:“你确定是她?”

“确定,契约还在,我能感觉到她的气息。”

饶是鬼王殿下见多识广,也对这种情况闻所未闻:“你先把她姓名和生辰八字给我,我……托地府的朋友查查。”

宋翊:“我已经让阴差查过了,她不在地府,也没有入轮回。”

林璇:“!”竟然连地府都被渗透了,得抽空抓一下反腐倡廉工作!

宋翊接着说:“我追查了两年,最近发现了一点眉毛眼睛。”

林璇:“……眉目。”

宋翊:“不一样吗?”

林璇心很累:“……行吧一样,你接着说。”

“我在那位楚小姐身上感觉到了她的气息,”他顿了顿,“严格来说不是楚小姐,是今晚楚小姐身后的那位。”

林璇抚了抚下巴,若有所思:“那你需要我做什么?”

宋翊:“除了依照线索追查下去,我还需要你保护我的安全,晚上八点后到凌晨五点前和我待在一起。”

“这恐怕不太可能,”林璇骄傲地一挺胸,“我是女明星,通告很多的,不可能每晚陪着你。”

宋翊胸有成竹:“我已经充分考虑了这种情况,你可以自由工作,如有必要我会跟着你。”

林璇:“……这样吧,咱们先把劳动合同订一订,明确一下权利和义务。干嘛这种眼神?我可是遵纪守法的正经鬼,跟你丢的那种无业游鬼不一样的。”

宋翊:“……”

经过谈判,一人一鬼确定了各自的责任义务。

作为被驭的鬼魂,林璇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伤害主人,在不违背天道的前提下,尽可能服从主人的要求。

相应的,宋翊则需要尽可能为她提供业界资源,帮助她塑造良好公众形象,并且无限量提供肥宅水、小龙虾、麻辣兔头、鸭脖鸭锁骨……等附录(1)中列出的食品。

此外,在合同存续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两人每晚8点至次日凌晨5点间需要生活在同一空间内。合同为期五年,期间如果乙方帮助甲方找回丢失的传家鬼,则合同提前终止。

宋翊把要点记下,用手机发了封邮件给娄助理,让他尽快整理成书面合同。

娄助理收到邮件差点没把眼珠子掉出来,他早知道老板不是一般人,但这么怪力乱神的合同真的有法律效力吗??

心里虽然犯嘀咕,但他还是以一个金牌助理的专业度和高效率,迅速做出合同,发电子版给老板过目,然后打印出正本,飞速送到了林璇的病房。

宋翊扫了眼表 ,让娄助理先回家。

一人一鬼浏览了一下合同,都没有异议,各自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合同在手,林璇心里一块石头落地,眉花眼笑:“宋总,有件事刚才忘了跟您说。”

宋翊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林璇露出蜜汁微笑:“我每个月只能用一次法力,其它时间和凡人没什么区别。”

宋翊挑了挑眉,当即翻脸:“很抱歉,林小姐,你故意隐瞒重大事项,合同无效。”

话音未落,宋翊手中的合同忽然燃烧起来,银白色的火焰瞬间吞噬了纸页。

“这就由不得你了,宋总,阴阳合同了解一下?”

鬼王殿下抱着胸,冷笑了一声,一挑下巴:“凡人,你先按照合同给我叫个麻辣兔头外卖,要四个兔头两罐可乐,还要一份58块的串串套餐,马上就要!”

第5章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