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人与马谈(1 / 2)

儒生习武 凉井水 2670 字 12小时前

“这个没良心的,亏俺闺女对他那么好……”

看着青年钻进了黑伞,与那俊秀的丫头并肩走远,翡翠嘴里嘟囔了几声。

面馆内锅里的热水沸腾,白气飘飘。帘子被掀开的那道缝隙渐渐合上,只留下几个白面指印。

“天冷就不要啃这烂柿子了,回去我给你煮几个热鸡蛋,六成熟,蛋黄都流油,绝对香……”

少女的身躯充满活力,时不时假装不经意的用柔软香肩蹭他一下。

虽美人在畔,怎奈何早就没了太多的激动。毕竟他已经不是毛头小伙子了……

如是是当年年轻时,有美人青睐,周生早就拜倒在石榴裙下。

不过当年的他可没有养出这么一份气定神闲的气质,自然无法吸引漂亮小姑娘。那大街上带起一阵香风的姑娘们可不会对一个穷酸书生青睐有加。

青春作伴好还乡,可是如今走出来了,还能回到故乡吗?

……

……

街上的积雪已经到了膝盖,踩在上面嘎吱作响。

周生轻叹一声,他清楚旁边女孩的心思。在这大雪天的,如果不是为了来与他走这一段路,谁会愿意离开温暖的屋子。

手中的冻柿子很重,在他的观念里,真正有力量的就是心意。他研究心路多载,知道心的重量。就如这柿子,在他眼中,亦是无价。

……

吴家离着不远,拐几个弯就到了。

刚刚进门口,周生就掸了掸肩膀上的雪花,不经意说:“你回屋吧,让人看见又有闲话了~~”

说完就裹紧身上的棉袄,从走廊回到偏院。

“这个呆子!!”

姑娘狠狠的跺了几下脚,把靴子上面的雪都抖落了。

……

……

偏院有一匹上等好马,住的马槽很温暖,干草铺地,上面也有顶棚,周围有厚实的黄泥土墙,能挡风雪也能挡烈曰。

这匹枣红色的马儿穿着棉袄,只露出马头与屁/股,以及蹄子。就算四条马腿也都裹着棉絮。

平常也不拴着,这可是吴家小姐吴芸的爱马。

看马好不好就看它的蹄子有没有力气,很显然,这匹马的蹄子粗大,身躯流线型,一天再跑上几十圈,吃些好吃的,怎能不是好马?

没有上过战场的马不是有杀气的马。

这匹枣红马当然没有上过战场,而且此地是沙漠,能出去随意溜几圈都是奢望。只能在憋屈的城池巷道里狂奔。

马儿闻到周生的气息,把马头从马棚里伸出来,舌头舔了舔他的脸颊,湿乎乎的,热热的。

摸了一下马儿的脑袋,在喂食的盆子里加了十几个生鸡蛋,蛋黄都被挑出来,只吃蛋清。有洒了一把生豆子在里面,最后是新鲜的青草,这东西在沙漠城池里很难弄。

……

枣红马大块朵颐。

周生搂着马的脖子,开始诉说他的感想。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对一匹马他不用顾忌太多。

时不时的喝几口烈酒,暖一暖肠胃。如今在冰雪天坐的时间长了,这胳膊腿就经常冻僵了。

脚步声传来,一群充满朝气的青年男女从门外走来。

当先一人是一少女,在大雪天里穿着单薄的衣衫,气血旺盛,身子矫健柔软,武功不错。她的靴子上镶嵌着珍珠玉佩,头上的簪子也是稀奇木心做的,有安稳养神的效果。

一双洁白的粉拳能把一棵碗口粗的小树打断。

这就是吴芸,喜武,拜了不少师傅,一杆红毛缨枪耍的赫赫生风。

身后的大多青年男女口气都略有奉承。

吴家是梧城不多的几个大家族之一,靠经商起家,家里也有不少的练武之人,而这吴芸更是吴家第二十三代唯一的子嗣,将来会继承整个吴家财产。如果能入赘其中,必定坐享财富美人。

不过这吴芸心气颇高,一般的俊秀也看不上。

……

……

“不错,大红这两天很健康……”

看着自己的爱马,大小姐非常满意。

“真是一匹好马,此马双眼有灵,这是要通智慧的征兆,传说真正的好马能听懂人话,与主人心意无间。我看这匹马也差之不远了……”

一青年大拍马屁,对着懒洋洋吃着青草的马儿说瞎话。枣红马在大冷天里哪有精神?

等这些人走远,周生才给枣红马理了理鬃毛,给它挠挠痒痒。

“真是人不如马,这凡俗之人生命如蜉蝣,尚不知修行自身,不通愚昧教化。不过这才是凡人,凡人有各种缺点,太过完美了就不像人了。我的凡心,是不是也是一颗残缺的心?”

马儿嘶嘶叫了几声,似乎在赞同他的话。虽然这匹马却是听不懂自己的人类朋友整天在说什么。

它用大脑袋拱了拱盆子,在把食物分享给朋友。

周生笑了笑,知道它吃饱了。又从偏房里抱了些干草,准备把它的窝铺的厚实一些。这大冷天的可别冻着。

……

……

没有回自己的房间,而是躺在马厩里,裹着干草与马儿一起睡着了。

枣红马睡觉经常乱踢,幸亏他的身躯异于常人,虽然早就散去一身修为,可是生命本质是无法散去的。

马头枕着他的大/腿,一脚醒来,大腿果然麻了。兄弟俩在这唠嗑也别有一番自在。

枣红马除了怕修剪一下马蹄子,别的可谓听不怕地不怕。

当周生掐着它给它修马蹄的时候,总是发出杀猪般的嘶鸣声。把马儿的一条腿弯曲起来,用薄薄的刀子轻轻挽一个圈,薄如纸片的角质就剜了下来。

……

楚地的雪越来越多,终于有人发现事情不正常,这肯定不是正常的雪。事出反常必有妖。

梧城里的大门户出大价钱,从外面请了一位仙师,准备降妖除魔。

所谓的仙师,只是懂得几手术法的人。别说入玄境,就是连玄境的毛都没摸着。比普通人强一些,能看透一些事情罢了。

这位仙师是一个大和尚,手腕上带着的一串念珠,每一粒珠子都有龙眼大小,圆润光滑。能驾驭着在半空中飞舞,划过一道道光芒,颇为神异。

当然,大和尚对于钱财并没不感兴趣,他是一位苦修士。跋山涉水,只是为了感悟那传说中的仙门。

当他想了很久,才发现妖魔的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