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你丫那副欲火焚身的丑恶嘴脸!”室友们纷纷嘲笑他,但嘲笑完之后,还是通情达理地陆续离去。同在一个宿舍,低头不见抬头见,能行方便的时候大都会尽量行方便——没准明天就需要求别人帮你完成编程作业呢?
冯斯倒是从来不会求人办事,但他天生和气,一贯与人为善,所以开了几句玩笑损损人之后,还是打着呵欠离开宿舍下楼而去。
“不然就早点去找疯婆子吧?”冯斯揉着自己鸡窝一样的脑袋,“丑媳妇难免见公婆。该说的话还是得说。”
所谓“疯婆子”,指的是他新认识的朋友姜米。之前本来两人已经约定,利用十一假期的时间去一趟川东。但在听了何一帆的劝说后,他又有了一些犹豫。或者说,相当的犹豫。
如果只是他一个人,倒也罢了,但是他不能把姜米也带入危险的境地。姜米这个疯婆子从来没有见识过守卫人、魔仆和妖兽,单从言语叙述里无法体会到那些魔物的凶恶可怖,自然是跃跃欲试兴致勃勃,但他是和那些家伙有过面对面的经历的。他很清楚,就算手里拿上一把ak,他也没有半点与之抗衡的能力。如同何一帆所说,在那些特殊人类面前,他那点微不足道的能力和废物差不多,离开了梁野等人的暗中照拂,他基本就等于一头肉猪,随便谁都能轻轻松松剐了他再拿开水去毛。
另外一件让他烦忧的事情来自于关雪樱。把这个哑巴女孩儿从山区带出来的时候,他不过是出于一时义愤,也出于对患难与共的伙伴的感激与同情,却从来没有对关雪樱的身份有过任何多余的联想。而当关雪樱讲述了她在海边的奇遇之后,他才意识到,他和关雪樱的相遇,或许并不是巧合,而是十多年前就被命运注定了的。他有着离奇难解的身世,关雪樱也同样有,再往后,一定还会有新的敌人出现,把他已经乱七八糟的生活搅得彻底支离破碎。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实在是没什么心情进行这次凶险莫测的远行了。还是别去的好,冯斯得出结论。可以陪姜米去别处玩玩,在祖国的大好河山走一遭,让她的心情稍微愉快点,然后把她送回国好了。她会读完大学,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在一打追求者中挑一个结婚生子,重复着詹教授那样的生活轨迹,完成她的美国梦。过去的事情就让它们随风而去好了——反正死了的人终归是死了,没办法回来了。人嘛,想开一点多好。
“可是该怎么说服她呢?”冯斯一脸愁容。姜米这个姑娘,外表看起来嘻嘻哈哈大大咧咧,好像一副没心没肺的德行,和稳重的文潇岚似乎是两个极端,但冯斯能看出来,她的内心极其坚定倔强,有那种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浑劲儿。想要说服她,得准备好一套足够有力度的说辞才行。
两人原本打算今天碰个头,确定订机票的时间,不过由于风流狗室友的作祟,他不得不比约定时间提前两小时就出门。来到宾馆外面,冯斯估摸着对方还在睡觉,于是在在街头晃荡了一阵子,同时在心里打着腹稿,后来他发现这样实在无聊,决定还是去敲敲门试试。
站在房间门口,冯斯刚想伸手敲门,忽然听到宾馆里传出来一阵隐隐约约的奇怪声响,像是有人在哭。他连忙把耳朵贴在门上,仔细倾听。
没错,真的是有人在哭。那是姜米的声音。从门缝里传来的声音,可以听出她哭得很伤心,几乎到了声嘶力竭的地步。
“妈妈……”姜米哭喊着。
冯斯怔在原地。他这才意识到,其实姜米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也有着藏在内心的悲伤。虽然她脸上满不在乎,嘴里说着“难过也没有用啊,死了终归是死了。”“我现在在你面前大哭一场,向你倾诉两个小时我是如何思念她,她就能活过来吗?”但她的心里,其实还是很在乎的吧。
她的生父在她出生之前就抛弃了她,而她之前也在闲聊时告诉过冯斯,她的继父和母亲感情不是很好,虽然并没有什么激烈的争吵,但总显得有些冷淡,两人的婚姻就像是一场例行公事。
“你继父是做什么的?”冯斯当时问。
“他是搞电影的。”姜米回答。
“导演吗?好厉害!”冯斯赞曰。
“不是导演,好像是……好像是搞化妆的?我也记不清楚。”姜米眨巴着眼睛。
“好歹也是你爹哎,你连他做什么的都记不清?”冯斯有些无语。
现在仔细想想,在这样一个家庭里长大,能给她真正关爱的大概也就只有詹莹了吧?现在詹莹死了,剩下一个可有可无的继父,那样的滋味的确不好受,起码自己是深有体会的。
而生父杨谨的死对她的冲击也很大。在短暂的几分钟的交流时间里,杨谨所表现出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人渣的嘴脸。但过后她才发现,原来杨谨最后对她看似毫无人性的驱赶,却是为了保护她。这样的话,杨谨在她心目中原本简单明了的形象也一下子变得复杂难辨。
冯斯忽然间意识到,姜米对追查母亲死亡真相的执着,和自己探求身世之谜的执着,在本质上是相同的。
“我们都只是想要证明自己存在而已,对么?”冯斯轻声说。
他没有敲门,而是悄悄地离开了宾馆,回到大街上。他找了一家早点铺,慢吞吞喝了一碗豆浆,吃了三根油条,看看时间差不多了,这才打包了一份豆腐脑和一屉小笼包,重新回到宾馆,敲响了房门。
姜米开门出来,已然神色如常。她已经洗漱过了,脸上画了淡妆,完全看不出有哭过的痕迹。
“哎呀!豆腐脑!太棒了!”姜米欢呼着抢过他手里的塑料袋。
“抓紧吃完然后订机票吧,”冯斯用若无其事的语气说,“我们三天后出发。话说,你在美国也有机会吃豆腐脑?”
“我妈会做,偶尔会给我做一点吃,”姜米说,“我喜欢先吃一碗咸的,再吃一碗甜的,那简直是人间至味。”
“你这话可千万不能在公开场合说,”冯斯一本正经地说,“不然你这样的骑墙派一定会被甜党咸党两边唾弃,当心被吊着打。”
几天之后,两人来到机场,准备飞往川东的中心城市——重庆。对于冯斯这个穷鬼而言,出行一般都会选择火车,这辈子坐飞机的次数并不多。但既然姜米慷慨地买单,他自然乐得省点儿银子了。
“我差点习惯性地买两碗方便面。”冯斯对姜米说。
“土狗!”姜米嗤笑着,“不过说真的,如果不是你的时间太紧,我还真想坐一次火车,好好看一看风景。在飞机上就什么也看不到啦。”
“但愿到了川东你还能那么悠闲自得……”冯斯叹了口气,“到时候会有很多风景让你看到吐。”
这一趟飞机因为气候原因而晚点了,这是中国民航的常态,所以两人只能坐在候机大厅里耐心等候。航空公司贴心地为被耽误行程的乘客送来了盒饭,冯斯自然是发扬绅士风度,让姜米坐着,他去取盒饭。
把盒饭拿到手,正准备走回去,身边忽然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哟,冯同学?怎么那么巧?”
冯斯浑身一震,手里的盒饭差点儿没掉到地上去。他无可奈何地哼唧了一声,转过头来,挤出一个笑容:“曾警官,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站在身边的正是他的老冤家:刑警曾炜。不过以前见面的时候,曾炜大多穿着便装,不是很醒目,此刻他却穿着一身笔挺的警服,显得英姿飒爽,精气神十足。
“您……也是等着这一班航班吗?”冯斯怀着万分之一的侥幸问。
“没错,我正好去川东公干,借道重庆,”曾炜点点头,“咱们正好同路。”
“怪不得您穿着警服呢,挺帅的!”冯斯随口拍着马屁,“您具体去川东哪块儿呢?”
曾炜说了城市名,果然不出冯斯所料,他们的目的地是一模一样的。两人随口寒暄两句,曾炜却并没有提到两人之间的“正事”,冯斯求之不得,抱着盒饭鼠窜回去。姜米向远处望了一眼:“那是谁?”
“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那个阴魂不散的警察。”冯斯一脸愁容,眉头紧皱。
“他还能比你说过的那些什么魔仆、妖兽更厉害?”姜米不解。
“因为只有他能在法律的框架内合法地收拾我,”冯斯苦着脸,“我说过了,在解决完这档子破烂事儿之后,我还想继续过我普通人的日子呢。要是这位警察叔叔在我的档案里留下什么污点,甚至于直接找个由头把我关进去,那我就什么都完了。难道以后非得纹个左青龙右白虎、跟着范量宇他们那帮人去混黑社会吗?”
姜米看了他一会儿,忽然伸出手,握住了他的手掌:“别太担心,一切都会有办法的。我相信你。大不了和我一起回美国,总有解决之道。”
这是姜米十分难得地用一种温柔的语调说话。她的手掌细腻温暖,纤长的手指轻轻摩挲着冯斯的手心,让冯斯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安定。他反过手,拍了拍姜米的手背:“谢谢你。吃饭吧,不然快凉了。”
“你说的话我可记住啦。以后我要真在这边没了容身之处,就去美国给你当小白脸……”冯斯一边打开盒饭一边开着玩笑。
姜米一脸鄙夷:“小白脸?你也太看得起自己的形象了,还是男保姆靠谱点儿……”
两个小时后,飞机总算姗姗迟来。曾炜的座位和冯斯隔得挺远的,这让冯斯心里稍微放宽了一些。他舒舒服服地往座椅上一靠,沉入了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