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那熊孩子不但没有半点害怕的示意,还很得意的说:“让你再生,看你怎么生!”
熊孩子他爸整个人都呆住了,回过神来以后几个箭步冲了下来,一边大喊着让黄一涵打120 ,一边查看女人的情况。
120来了以后,对女人进行了一下检查,让后告诉男人,已经没有抢救的必要了,女人在他们来之前就已经断气了。
当时那男人先是嚎啕大哭,哀求着医生救救他老婆,当得到确定的消息,真的救不活了以后,男人红着眼睛转头对黄一涵怒吼了一声:“我不会让你好过的!”
黄一涵当时简直是丈二和尚摸不清头脑。你老婆被你亲儿子推下楼摔死,我还没说你们家人死在我店里影响我生意呢,你说不会让我好过?这算是什么逻辑?
然而男人荒唐的逻辑还真的有了下文,过了三天,黄一涵接到了一张传票。
男人居然真的跑到法院去把黄一涵给告了,说是老婆在她店里摔死的,黄一涵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黄一涵当时那个气啊,世界上还有这么不讲理的事儿?她本来是相信法律的,然而开庭以后的判决结果让黄一涵的心都凉了。
熊孩子他爹称自己妻子的死亡是因为旅店里没有电梯,所以必须走楼梯,旅店方面必须承担一尸两命的责任,要求赔偿二百万元。
黄一涵则据理力争,调出监控证明女人的死是因为被自己亲儿子推下楼,而不是自己旅店的责任。
其实这案子的情节很明确,尤其是在有监控录像能证明死者是被其儿子推下楼的情况下。可是华夏国的法律吧,有的时候比较让人无语,它有一个照顾弱者的原则,比如公路上出交通事故,车辆撞了行人,那么不管是谁的责任,车主一方都必须进行部分赔偿。
最后法院裁定,《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旅店方面赔偿死者家属二十万元。
黄一涵表示不服,提起上诉,可是却被驳回了,维持原判。
其实黄一涵家里虽然开着旅店,经济状况却不是特别好,之前父母重病的时候不光把家里的积蓄都花光了,还欠了一屁股债,她这几年好不容易把债都还的差不多了,手头也就有十万块的存款,别说根本就不想给赔偿金,就算想给也没钱给。
之前也说了,熊孩子的家里肯定有一对熊爸妈,那男人拿着判决书天天找黄一涵要钱。黄一涵不给,他就干脆堵在店门口大吵大闹,说什么他老婆死在了店里,一尸两命什么的,还在人家门口用白布挂条幅。
被这么一闹腾,旅店的生意还怎么做的下去?黄一涵报警了好几次,可是警方也没办法,人家手上有法院的判决书,就是要黄一涵赔钱,最后警方从中调停,说这么闹下去也不是个事儿,让黄一涵实在不行先借钱把这个坑给填了,不然生意没法做,亏得更多。
黄一涵一个无依无靠的女孩儿,遇到这种事情也是实在没办法,打算掏钱了事,息事宁人。可是那十万块钱,她拿不出来,只能东拼西凑的去借。黄家的旧债本来还没有还完,那里能借的到多少新的,东拼西凑,最后才借到五万,还差了五万没有着落。
最后,为了尽快恢复营业减少损失,黄一涵不得已借了五万块的高利贷。
黄一涵不是那种为了买点奢侈品就去网上胡乱借钱的女生,在借钱的时候,她就已经计算好了,按照自家旅店的营业额,在还款的日子是可以把本金和利息都还清的。
男人本来就不是本地人,在拿到钱以后,也带着儿子离开了,旅店恢复了营业。
一般来说,房子里卖面死过人的话,生意就不好做了,好在二亚的这些旅店主要赚的也不是本地人的钱,而是赚那些旅客的,倒也没多大妨碍。
可是让黄一涵怎么也没想到的是,那天晚上她正在自己的房间里睡觉,房门突然被人给敲响了,外面的人很急的样子。
黄一涵迷迷糊糊的打开门,就看到一个日间刚刚投宿在这里的女大学生尖叫着扑了进来,抱着黄一涵大喊有鬼。
黄一涵不明所以,以为女孩儿是做噩梦吓到了,她也是个赌神女孩儿,知道那种感觉,抱着女大学生一个劲儿的安慰,可是当她听到女大学生的讲述时却不淡定了。
原来女孩儿今晚去海边看夜景,刚才才回来。上楼的时候,看到三楼楼梯口站着一个穿着红色齐膝裙的女人,女人的腿间,鲜血淋漓,一根好像带子一样的东西从裙子里垂下来,吊着一个血肉模糊的肉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