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2 / 2)

雷霆行动[刑侦] 徐小喵 2081 字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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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深,专案大队办公室内依旧灯火通明。

所有人都围坐在会议桌边,每个人都神情严肃中透露着一丝丝的疲惫,但是他们一刻也不能放松。最棘手的就是这种连环杀手了,破案时间晚一天,就有多一个受害人的可能性。更何况这个凶手目前看来冷静期短的可怕,随时可能出现新的死者。

“综合了汤姓姐妹的笔录,各位有什么看法?”贺姝放下了手中的资料,抬头看了一圈,开口问。

“这汤美彤的说法,倒是和汤佳所说12号当晚的情况能够对得上。”常斌眉头紧皱:“下午我们给部分员工及店长又重新做了笔录,他们都表示这件事是店长在早上去店里之前叮嘱的,让他们不要说出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店长本人也承认了,他还说当时也不知道聂翰已经死了,只是不想club因此受到什么损失,万一真的是聂翰就12号那晚和汤美彤起冲突的事情报了警,反正监控已经被覆盖,人证物证都没有对于他们来说就会少了很多的麻烦。”

“所以说,这个女舞的杀人嫌疑就没了吗?”谢子豪觉得存疑。

“当然不是,她们二人的口供还是有很大的漏洞的。”曾永嘉一本正经的分析着:“第一点,为什么汤美彤会如此巧合的出现在两名死者死亡当晚,且与他们都有过接触。第二点,根据汤佳的口供,她和聂翰在12号晚上返回了出租屋,可是对面那户目击证人的证词表明,那晚聂翰曾经和一名女子在楼道里打得火热,那名女子身上的穿着与汤佳所交代的不太相符。第三点,汤佳在案发当晚的时间证人,她方才的狡辩,多少有些离谱。”

“还有就是,她如今只承认杀了聂翰,却不承任第二名受害者应伟秋的死与她有关。可无论从尸检还是法证方面的证据来说,他们两个一定被同一人所杀,这点毋庸置疑。就算是汤佳和别人分享了自己的杀人过程,那个人也不可能完成一场一模一样的犯罪。”

“说来说去,又绕了回来,不如去查查汤佳在应伟秋受害当晚的不在场证明。”常斌建议:“这样一来,也许能够证明她没有杀人。”

“这人多奇怪呢!你说你没杀人,巴巴的跑过来认错干什么?这不是添乱吗?简直是在耽误时间!”谢子豪言辞之间有些激烈,但是很快停顿了一下,露出疑惑的表情:“不对啊……她既然没杀人,为什么会知道凶器、时间、地点这些细节?我们调查还未结束,并未对外公布,她却连手铐这种小细节都说的出来,这是不是说明……她并不无辜,就算不是她动的手,那也是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吧?!”

此话一出,众人纷纷表示赞同,最终视线都落在了从刚刚就沉默不语的贺姝身上。

曾永嘉道:“贺队,你怎么想的?接下来我们的侦查重点方向应该是什么?”

贺姝看向了那个画的满满当当的白板:“我倒是有个建议,既然大家都同意进一步调查汤佳,想要看看从她身上是否能追踪到幕后真凶,不如……先全方位查查她、章胜男、潘毓之间到底曾经有没有过接触。”

“你这是怀疑?”

“一开始的时候,这三个人的笔录及不在场证明的确看着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后来我才发现,她们的不在场证据多多少少都有可疑点,当然了,不是证人存疑。”贺姝说着走到了白板前,先点了点汤佳的名字:“汤佳,时间证人是其父母及邻居,但因其父母都睡得比较早,连她下楼和人家吵了一架都没发现。而她当晚下楼和邻居吵架的原因是挡了对方的车库门,他们家少说也在那里住了十来年了,一直相安无事,怎么偏偏就那晚遮挡了人家的车库?”

说到这,她又点到了章胜男的名字:“章胜男,她的时间证人为同个单位的同事。这个同事好像和她的关系不是特别的亲近,章胜男这人平时比较高冷,不太容易和别人打成一片。人际关系如何咱们暂且不提,只说这个人证,她是聂翰妻子单位中唯一一个现在没结婚、单身又一个人住的女性同事。二人在聂翰死亡当晚,先是去看了晚场电影在电影院监控中留下了身影,后又共同返回同事家中住了一晚。与一个关系并没有亲近到那种程度的同事看电影,吃饭还留宿,只为了完整的不在场的证明。”

众人听到这里,已经品出了几分意思。

贺姝接着道:“最后一个潘毓,时间证人是共同工作的几名同事。实际上一个人正常工作,还是在酒吧那种不算安静,人多的环境下,因为可记忆的点太多,很难留下太过于清晰的影像记忆。但是潘毓的那几名同事却都对于她12号晚上是否工作,中途没有离开记得特别清楚,为什么呢?因为他们都提到了一个共同的关键点,就是潘毓在当晚不到十二点的时候,将酒水洒在了一位喝醉了的男顾客身上,那名男顾客‘胡搅蛮缠’,直到接近凌晨一点,经理才勉强把客人安抚好,随后训了她一顿。”

“一个人,两个人我们可以称之为巧合,三个人全部在12号当晚发生了不同寻常的事儿,这又叫什么?”

她像是在自问自答,紧跟着抛出了两个字儿:“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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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玉儿’的火箭炮!

谢谢‘依依呀!’的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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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先偷偷更一章,接下来的六千字估计二更合一在晚上,么么哒!